GB/T 23819-2018 機械安全 防火與消防
- 發表時間:2023-03-26
- 來源:共立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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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用于識別由機械導致的火災危險和風險評估的方法。
本標準給出了在機械設計和制造過程中所需采取的防火與消防措施的基本概念和方法。這些措施考慮了機器的預定使用和可合理預見的誤用。
本標準給出了通過機器設計、風險評估和操作者手冊將機械的火災風險減小至可接受水平的指南。
本標準不適用于:
——移動式機械;
——設計含有受控燃燒過程的機械(例如:內燃機、鍋爐),除非該燃燒過程可在機械的其他部位或機器外部形成點燃源;
——用于潛在爆炸性環境及防爆的機械;
——集成到建筑物消防安全系統中的火災探測及滅火系統。
本標準也不適用于本標準發布之前制造的機械或機械元件。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15706-2012 機械安全 設計通則 風險評估與風險減?。↖SO 12100:2010,IDT)
ISO 13849-1 機械安全 控制系統安全相關部件 第1部分:設計通則(Safety of machinery-Safety-related parts of control systems-Part 1:General principles for design)
3 術語和定義
GB/T 15706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可燃性 combustibility
材料能夠燃燒的特性。
注1:材料可燃性特征的精確評估將取決于機械的運行環境和材料的形態及物理狀態(例如:氣體、液體或固體;切削固體產生的碎屑或粉塵或其他形式)。
注2:根據可燃性,材料可劃分為不燃、幾乎不燃、可燃及易燃材料。很重要的一點是不可混淆可燃性、易燃性或可點燃性,因此,閃點和燃點并不代表可燃性的定量測度。
3.2
可燃 combustible
被點燃或燃燒的能力。
[ISO 13943:2008,4.43]
3.3
燃燒 combustion
物質與氧化劑作用發生的放熱反應。
注:燃燒通常會產生火焰氣流,并伴有火焰和/或熱。
[ISO 13943:2008,4.46]
3.4
破壞性火災 damaging fire
對人、建筑、機械和/或環境造成損害的火災。
3.5
滅火開口 extinguishing opening
在機器外殼上通過插銷或活頁關閉的開口,通過該開口可安全使用滅火裝置。
注:可使用滅火裝置,如軟管或滅火槍。
3.6
火災 fire
《一般情況下》以受控燃燒或不受控燃燒的形式出現的自持燃燒。
注1:受控燃燒是特意安排的,用來實現預期目的。
注2:不受控燃燒是指在時間上和空間上不受控的傳播。
注3:一旦控制燃燒失敗,受控燃燒可導致不受控燃燒。
[改寫自 ISO 13943:2008,4.96~4.98]
3.7
火災報警系統 fire alarm system
利用傳感器探測火災發生并觸發響應的系統。
注:傳感器可設計成探測煙氣、燃燒氣體、熱量或火焰。
3.8
滅火劑 fire-extinguishing agent
適于通過將溫度降低至點燃溫度以下和/或降低氧化劑濃度來實現滅火的介質。
注:滅火劑可以是氣態、液態或固態,常見的滅火劑包括水、二氧化碳、氮、氬、化學粉末或泡沫。
3.9
火災危險 fire hazard
火災對物理實體或環境造成的非預期潛在后果。
[ISO 13943:2008,4.112]
3.10
火災荷載 fire load
一定容量內所有可燃材料,包括所有邊界面的飾面完全燃燒所能釋放出的熱量。
注1:火災荷載基于根據規定的燃燒有效熱量、總燃燒熱量或凈燃燒熱量得出。
注2:“荷載”一詞可用于力、功率或能量。在本標準中,用于表述能量。
注3:荷載的主要單位是kJ(千焦)和MJ(兆焦)。
[ISO 13943:2008,4.114]
3.11
防火 fire prevention
防止火災發生和/或限制其影響的措施。
[ISO 8421-1:1987,1.21]
3.12
消防 fire protection
通過探測、撲滅或控制火災來降低對人員和財產的危害的措施,例如:設計特征、系統、設備、建筑物或其他結構。
[改寫自 ISO 8421-1:1987,1.23]
3.13
火災風險 fire risk
發生火災的概率及對其后果的量化估計。
[ISO 13943:2008,4.114]
3.14
滅火系統 fire suppression system
撲救火災并降低火焰及熱量破壞性影響的技術系統。
注:滅火時可能還需要其他裝置。
3.15
火焰 flame
燃燒在氣體介質中快速的、自持的、亞音速的傳播,常伴有發光。
[ISO 13943:2008.4.133]
3.16
阻燃劑 flame retardant
為抑制或延緩火焰出現和/或降低火焰傳播速度而在材料中添加的物質或進行的處理。
[改寫自 ISO 13943:2008,4.139]
3.17
易燃性 flammability
在規定條件下,材料或產品有火焰燃燒的能力。
注:材料點燃特性的精確評估取決于機械的工作環境。
[改寫自 ISO 13943:2008.4.151]
3.18
灼熱 glow
灼熱燃燒 glowing combustion
物質處于沒有火焰的固相,但燃燒區域有發光現象的燃燒。
[改寫自 ISO 13943:2008,4.169]
3.19
可點燃性 ignitability
易點燃 ease of ignition
在特定條件下,試樣可以被點燃的難易程度。
[改寫自 ISO 13943:2008,4.182]
3.20
點燃 ignition
<一般情況下>燃燒開始。
[改寫自 ISO 13943:2008,4.187]
3.21
點燃能量 ignition energy
促使燃燒開始所必需的能量。
3.22
點燃源 ignition source
促使燃燒開始的能量來源。
[改寫自 ISO 13943:2008.4.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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